華盛頓州居民擁有海外或州外房產時,遺產稅如何分攤?
- Condie & Adams
- 5月20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在美國華盛頓州的遺產稅製度中,如果被繼承人的遺產中包含位於其他國家或其他州的財產(Out of State Property),則遺產稅的計算方式會比普通情況更加復雜。州政府會先按照全部財產均屬於華盛頓州財產的方式計算整體遺產稅,然後再通過「分攤計算(Apportionment Calculation)」確定最終實際應繳納的華盛頓州遺產稅金額。
一、什麽是「州外財產」?
一般而言,州外財產是指實際位於華盛頓州以外(包括美國境外)的財產。
1. 有形動產(Tangible Personal Property)
包括車輛、珠寶、藝術品、家具、設備等,其歸屬依據是財產的實際所在地。例如:一位華盛頓州居民在加州擁有一輛汽車,該車輛即屬於州外財產。
2. 不動產(Real Property)
包括房屋、土地、商業地產等 ,其歸屬同樣依據物業所在地。例如:華盛頓州居民在臺灣擁有一套房,該房產屬於州外財產。
3. 無形資產(Intangible Personal Property)
包括股票、債券、銀行賬戶、投資賬戶、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通常按照被繼承人的居住地(Domicile)進行歸屬。對於華盛頓州居民而言,這些無形資產一般視為華盛頓州財產。
二、遺產中包含州外財產時如何計算遺產稅?
當遺產中存在州外財產時,華盛頓州采用「兩步法」計算遺產稅。
第一步:計算整個遺產的理論遺產稅
首先,稅務機關會假設遺產中的所有財產都位於華盛頓州,然後依據全部遺產總額計算應繳遺產稅。即便部分財產位於其他國家或其他州,也必須先將全部資產納入統一稅基。
第二步:進行分攤(Apportionment)
在完成整體稅額計算後,再依據華盛頓州財產占全部遺產的比例,計算實際應繳納的稅款。計算公式如下:

三、案例解析:華盛頓州居民擁有上海房產
一名華盛頓州居民於 2019 年去世,留下總遺產(gross estate)1500萬美元。被繼承人在上海擁有一套價值 150萬美元的第二住宅。該遺產有 10 萬美元可用於遺產稅扣除的費用。2019 年適用的免稅額(applicable exclusion amount)為 2,193,000 美元。
根據本例事實,該遺產的華盛頓應稅遺產額(Washington taxable estate)為12,707,000 美元,計算如下:
項目 | 金額 |
遺產總額(Gross estate) | $15,000,000 |
減:允許扣除額(allowable deductions) | ($100,000) |
減:適用免稅額(applicable exclusion amount) | ($2,193,000) |
華盛頓應稅遺產額 | $12,707,000 |
該遺產在分攤前(preapportioned)的華盛頓遺產稅為 2,231,400美元,計算如下:

由於被繼承人擁有位於州外、且不受華盛頓州遺產稅約束的財產(即上海房產),因此最終應繳給華盛頓州的稅額,需要將「分攤前稅額」乘以下述分攤比例。由於被繼承人死亡時是華盛頓州居民,分攤比例中的分子包括位於華盛頓州內的所有財產,以及被繼承人的無形個人財產。 分母則為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
分攤公式如下:

根據本例數據,應向華盛頓州繳納的稅額為 2,008,260 美元,計算如下:

結語
對於擁有海外或州外資產的華盛頓州居民而言,理解華盛頓州遺產稅中的「分攤規則」非常重要。海外不動產雖然可能不直接被華盛頓州征稅,但仍會被納入整體遺產稅計算,因此,提前進行跨境遺產規劃、資產架構安排及信托設計,對於降低未來遺產稅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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